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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市失業保險轉移辦理地點在哪里?吉林失業保險轉移辦理依據
一、吉林市失業保險轉移辦理地點在哪里
人力資源和社保局辦理。
二、吉林失業保險轉移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