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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廈門養老保險補繳政策,廈門個人養老保險補繳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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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一次性補足繳費年限指南
一、2011年7月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到齡時具有我市戶籍,工作期間未參加勞動關系所在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曾有工作單位):
1、應提供以下任何一項證明:原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供的縣以上勞動人事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審批的招工、招干登記表或工資審批表、工資花名冊、勞動合同等原始檔案材料;
2、原單位或主管部門為異地,還需提供該地縣級以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
3、2011年1月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補繳時執行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工資的60%為基數,補繳比例為20%;
4、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補繳時執行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工資為基數,補繳比例為20%。
二、2011年月7日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到齡時具有我市戶籍(無工作單位):
1、從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2、曾從異地遷入戶口到本市,還應提供該地縣級以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
3、補繳時執行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工資為基數,補繳比例為20%。
三、2011年7月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到齡時具有我市戶籍,此前已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參加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1999年7月1日后參加外來員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補繳時執行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工資為基數,補繳比例為20%。
四、2011年7月1日前已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1年6月30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到齡時具有我市戶籍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按月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按月延長繳費5年后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補繳時執行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工資為基數,補繳比例為20%。
五、符合上述補繳條件且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可根據本人申請,停止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恢復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余額,按照前述規定補繳后辦理退休手續。
六、辦理的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
。ㄒ唬┨顚懸皇蕉荨稄B人社(2012)11號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申請表》,提供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異地社保證明原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基本養老保險手冊》或養老保險對帳單(含外來員工),至各區社保經辦窗口核算補繳月數及補繳金額;
。ǘ└鲄^社保經辦窗口打印補繳單據《廈門市社會保險費政策性繳費個人核定通知單》至地方稅務局繳費;(地稅繳費時間:每月6日—20日);
。ㄈ┏值囟惖摹抖愂胀ㄓ美U款書》(需加蓋受理銀行的業務章)及辦理退休的相關材料,于當月15日前返回所管轄的區社保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ㄋ模⿵奈丛诒臼袇⒓尤魏伪kU的參保人,應先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資格核定表》、參保人憑三張《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資格核定表》至地稅部門蓋章及錄入信息。五個工作日后返回所管轄的區社保經辦窗口辦理補繳手續。
。ㄎ澹兑庖姟纷2012年3月1日起執行,屆時需要補繳的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領取表格并辦理相關手續。詳情請咨詢電話12333。
廈門本市戶籍中2011年6月30日前達到退休年齡,但從未繳費或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都可通過一次性補繳而符合退休條件,無需再繼續按月繳費,補繳后的次月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妥善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昨天,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對外公布該項政策。
廈門戶籍居民
分類別參保補繳費用
補繳人員具有廈門市戶籍;曾與各類用人單位(包括廈門市行政區域以外)建立過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工作期間未參加勞動關系所在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去年1月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補繳基數不低于補繳時的社會平均工資的60%;以個人身份參保,但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至15年,繳費比例為20%。去年1月1日至去年6月30日期間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從未參保的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此前已參加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至15年,補繳基數為補繳時的社平工資,繳費比例為20%。
去年7月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具有廈門市戶籍;從未參;蛞褏⒈,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從未參保的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曾參加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參加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1999年7月1日后參加外來員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至15年。
去年7月1日前已參保,2011年6月30日后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具有廈門市戶籍,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按月延長繳費至滿15年;按月延長繳費5年后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
去年7月1日后首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按月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繳費的基數和費率按廈門市執行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繳費規定執行。
另外,原來參加過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又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若本人愿意,也可以停止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再次轉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恢復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現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并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補足15年后可享受企業職工退休待遇。
到齡外來員工
按20%比例逐月繳納
不具有廈門市戶籍,原按照《廈門市外來員工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參保的人員,去年7月1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此前本人1999年7月1日后在廈門市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及2011年6月30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到齡時1999年7月1日后在廈門市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但不滿15年的,可以個人身份按月延長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按月延長繳費期間的繳費以廈門市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女性外來員工若在50至55周歲期間仍繼續就業的,這期間可以外來員工身份繼續參保繳費。
6月30日前辦結
可享當年度退休待遇
《意見》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屆時需要補繳的人員請到戶口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領取表格并辦理相關手續。需要提醒的是,2012年6月30日前辦結補繳手續的人員,可以參加2012年度廈門市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