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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門養老保險注銷和轉移問答解析
江門地區關于注銷和轉移養老金等問答,江門幫您整理好了,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問:參保人員死亡后,需要到哪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要哪些資料辦理
答:
參保人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和遺贈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村委會提出注銷登記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人員失蹤宣告死亡的,應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能夠確定其繼承權的法律文書、公證文書或公安機關及鄉鎮、村委會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3、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無法通過原銀行賬戶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還需提供指定金融機構的其他賬戶信息。
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給予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未及時辦理停發手續而多領取的養老金要及時退回。
問:什么情況下可以辦理注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賬戶
答:參保人員出現死亡、出國定居并喪失國籍、保險關系轉出或已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應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并進行注銷登記。
問:在什么情況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需要辦理轉移手續
答: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地、縣轉移的,轉出地縣社保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如何辦理轉移手續
答: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以及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到轉入地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和辦理相關的轉移手續。
問: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可以跨地區轉移保險關系嗎
答: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
問: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待遇怎么計算
答: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并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問:如何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答:參保人申請辦理居保轉入職保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后,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問:如何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答:參保人申請辦理職保轉入居保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后,在轉入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問:同一參保人能否同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享受雙份養老保險待遇
答:
參保人員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若在同一年度出現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按月退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繳費,將重復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金額退還本人。
根據養老保險關系唯一性的原則,參保人員應只有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于參保人員重復領取待遇的,優先保留待遇水平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并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對于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要予以退還或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