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攀枝花生育津貼報銷標準,2018-2019年攀枝花生育保險金領取流程
2019年攀枝花生育津貼報銷標準,2018-2019年攀枝花生育保險金領取流程
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自2006年啟動實施以來,經過6年的發展,運行平穩,成效顯著。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保障水平,更好地維護女職工生育保險權益,減輕和均衡參保企業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四川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試行)》、《攀枝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目前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實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于2012年8月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我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和范圍的通知》,對我市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和范圍進行了調整和增加,市社保局也及時制定了《關于攀枝花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具體管理和結算進行了規定。
此次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和項目調整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大幅提高生育定額醫療費用標準。其中,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定額醫療費平均增幅為90.6%,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定額醫療費平均增幅為82.1%,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定額醫療費平均增幅為86.3%。二是增加了產前檢查費用項目,規定生育住院前的產前檢查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產前檢查醫療費用支付限額為800元。
此次對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的調整,整體上大幅提升我市生育保險保障水平,對于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切實維護女職工權益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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